律法中最大的誡命是什麼?
M Mons. Vincenzo Pag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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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山22,34-40) - 當時,法利賽人聽到耶穌讓撒都該人閉嘴了,就聚集在一起,其中一位法師問耶穌:「夫子,律法上最大的誡命是什麼?」。 他回答說:「你將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這是第一條偉大的誡命。 第二條與第一條類似:「你要愛人如己」。 所有的律法和先知都依賴這兩條誡命。”

文森佐·帕格利亞主教對福音的評論

《老師,律法中最大的誡命是什麼?》 耶穌的回應是直接而明確的:對上帝和對他人的愛是「所有律法和先知」圍繞的中心。 猶太教的宗教潮流編纂了 613 條戒律,其中 365 條是負面的,248 條是正面的。 這是一大堆供給品,儘管價值不一。 然而,哪一個是第一個是很清楚的:「聽著,以色列:主是我們的神,主是獨一的。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申 6:4-5)。 正如眾所周知的愛鄰舍的戒律一樣。 耶穌回應的獨創性並不在於他記住了這兩件事,而是他將它們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以至於將它們統一起來。 關於愛鄰舍的誡命與關於對上帝完整和完全的愛的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相似,因為它屬於同一類別的統一和基本原則。 耶穌指出,通往神的道路必然會與通往人的道路交叉。 對上帝的愛和對他人的愛涵蓋了整個律法。 耶穌是第一個遵守這條雙重誡命的人,並且仍然是愛上帝和愛他人的最高榜樣。 耶穌把任何事都放在天父的愛之前,甚至連祂的生命也不例外。 福音傳道者約翰甚至說:「我們因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一書 3:14)。 不僅如此:上帝似乎甚至不與對人類的愛競爭; 從某種意義上說,他並不堅持愛的互惠(顯然必須有)。 事實上,耶穌並沒有要求:“愛我,就像我愛你們一樣”,而是:“你們彼此相愛,就像我愛你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