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可 9,41-50) - 那時,耶穌對他的門徒說:「凡因你們屬於基督而奉我的名給你們一杯水喝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會失去他的賞賜。 如果是誰誹謗了這些相信我的小孩子,那他的脖子上掛著一塊磨石,然後把他扔進海裡,對他來說要好得多。 如果你的手讓你醜聞,就把它砍掉:對你來說,用一隻手進入生命比用兩隻手進入吉納,進入不滅的火焰更好。 如果你的一隻腳使你絆倒,就把它砍下來:你最好用一隻腳進入生命,而不是用雙腳被扔進地獄。 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跌倒,就把它扔掉:你用一隻眼睛進入神的國,比用兩隻眼睛被扔進地獄更好,那裡的蟲不死,火不滅。 。 因為每個人都將被火醃製。 好東西是鹽; 但如果鹽變得無味了,你用什麼來調味它呢? 自己心裡有鹽,彼此才能和睦相處。”
文森佐·帕格利亞主教對福音的評論
耶穌說:「凡奉我的名給你們一杯水喝的人,都不會失去他的賞賜,因為你們屬於基督。」奉耶穌的名,門徒可以接受那杯水,這表明我們受到了歡迎。 遞一杯酒是對朝聖者和旅人的歡迎姿態:耶穌說,他們接受它是因為他們屬於基督。 那些決定不再屬於自己的人屬於基督,那些選擇自由但也屬於祂的貧窮的人。 窮人是屬於他的,是一無所有的人,是許多小孩子,對他們來說,哪怕是給他們一杯水(正如《馬太福音》所記載的),就可以拯救他們的整個生命,而他也不會失去祂的賞賜。 真正在歡迎和服務中,那些被歡迎的人和那些被服務的人混淆了那些歡迎和服務的人。 我們應該永遠記住,我們所做的一切實際上永遠只是以祂的名義,而不是以我們的名義。 知道我們承受耶穌的名,即成為基督徒,必須使用多少注意力、智慧和才智。 耶穌對那些毀謗相信祂的「甚至這些小孩子中的一個」的人使用嚴厲的言語! 醜聞是嚴厲的言語、渺茫的希望、面對邪惡的冷漠。 醜聞就是拒絕那杯水。 這些法律的目的不是為了拯救海上人員,而是為了讓團結變得困難,這是一個醜聞。 這就是「我先來」的惡魔邏輯。 醜聞總是一個具體的事實,例如對他人舉手,或出於貪婪而閉嘴,眼睛轉向另一個方向。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削減,因為與邪惡不可能妥協。 而切割並不意味著失去,而是發現:獲得一雙慧眼、一雙慷慨之手、一步愛。 失去一些東西比把你的心和靈魂拋在身後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