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可 7,1-13) - 那時,法利賽人和一些從耶路撒冷來的文士聚集在耶穌周圍。 看到他的一些門徒用不潔淨的手(即未洗手的手)拿食物 - 事實上,法利賽人和所有猶太人都不會吃飯,除非他們按照古人的傳統,從市場回來後仔細洗手,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為什麼你的門徒不按照傳統的方式行事?古人,但他們會用不乾淨的手拿食物嗎?” 他回答他們說:「假冒為善的人啊,以賽亞對你們的預言說得很好,正如經上所記:『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他們教導人的教義,崇拜我,也是徒勞的。” 你們忽視了上帝的誡命,就等於遵守了人類的傳統。” 他對他們說:「你們真的很擅長拒絕上帝遵守你們傳統的誡命。 事實上,摩西說:“當孝敬父母”,並且:“凡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 相反,你說:“如果有人向他的父親或母親宣告:我應該幫助你的是korban,即向上帝獻祭”,你就不允許他為他的父親或母親做任何事情。 這樣,你們就用你們所傳承的傳統廢除了上帝的話語。 而且你做了很多類似的事情。”
文森佐·帕格利亞主教對福音的評論
這段福音派經文報導了一場爭論,其中耶穌與法利賽人和文士在儀式純潔性方面發生了衝突。 法利賽人是一個宗教團體的成員,該團體非常重視“古人的傳統”,他們將其置於與摩西律法同等的地位。 因此,那些不遵守律法的人被稱為「不明白律法的人」(約翰福音7.49),並被鄙視為違背與上帝之約的人。為了回應這種缺乏愛的律法主義宗教態度,耶穌引用了以賽亞的話。譴責缺乏憐憫之心的外在邪教:“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然後他清楚地告訴他們:“你們真的很擅長拒絕上帝遵守你們傳統的誡命。” 耶穌使用單數,可能是指愛上帝和愛鄰舍的偉大而獨特的誡命。 他用一個特別粗俗的例子向他們展示了人類的戒律如何導致對神聖誡命的違背。 他以「corbàn」為例,即獻給上帝的禮物,永遠不應該從聖殿中拿走。 但是──耶穌說──如果這份禮物對於幫助有需要的父親或母親是必要的,那麼它可以被拿走,以遵守孝敬父母的誡命。 這是遵守上帝律法的方式,而不是遵守無情的規則。 如果一個人沒有透過祈禱、聆聽天主聖言、參與教會生活、接觸窮人來培養心靈,那麼嚴格遵守律法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