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與罪人一同吃飯
M Mons. Vincenzo Pag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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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可 2,13-17) - 那時,耶穌又沿著海邊出去。 全體群眾都來到他面前,他教導他們。 當他經過時,他看到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台前,就對他說:「跟我來」。 他起身跟著他。 當耶穌在他家坐席時,許多稅吏和罪人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起坐席。 事實上有很多人追隨他。 法利賽派的文士看見耶穌與罪人併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的門徒說:“他為什麼與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 耶穌聽了,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有病的人才需要; 我不是來召義人的,而是召罪人的。”

文森佐·帕格利亞主教對福音的評論

耶穌繼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 這是聚會地點。 當他走路時,他看到利維,一位酒館老闆,坐在櫃檯前,代表佔領的羅馬人收稅。 耶穌一看見他,就呼喚他。 他也被這通電話震驚了。 利威爾站起來,丟下一切,開始跟著他。 這個小家庭的人數也不斷增加。 主人對那些呼喚跟隨他的人的出身或狀況不感興趣。 事實上,成為門徒團體的一員並沒有任何障礙。 我們是什麼樣子、有什麼歷史或有什麼性格並不重要。 利維甚至因為擔任稅吏而被視為公共罪人、腐敗者。 要成為門徒團體的一員,重要的是聆聽主的話語並付諸實踐。 對馬太·利維來說,對於前四個門徒來說,只要聽一句:「跟隨我!」就夠了。 福音傳道者繼續描述利維為紀念耶穌和門徒而組織的午餐。 然而,他邀請了他的朋友,他們也是像他一樣的稅吏,因此也是罪人。 對當時的輿論來說,同桌也意味著共享不潔。 這就是對耶穌的強烈控告的開始,但毫無憐憫之心的律法主義心態的嚴酷立刻就顯現出來了。 耶穌的觀念則截然不同:“我來本不是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對我們來說,得救的條件也是在於感覺不舒服,而是需要主的幫助。